的工作做好,我们走访了已经成立稽查机构的税务、交通、文化等执法单位,认真借鉴和汲取了他们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在边实践,边总结的基础上,摸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林业行政案件处理暂行规定》、《林业行政案件举报制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纪律》等,从一开始就把我市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引上正轨。 为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们参照公安机关“谁接举报,谁受理”的规定,对林业行政案件实行分级办理、分级审查把关的制度。规定稽查队员接到举报后,必须立即向科长或支队领导汇报,然后由其所在的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之前,必须将调查材料和处理意见按程序提交稽查科和支队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支队领导审批。对超过市林业局委托权限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由市局政策法规科审查,然后报分管局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决定。对违法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按规定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对林业行政案件的处罚结果一律由市稽查支队按季度在支队办公楼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设立了举报箱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另外,我们还从市森林公安局抽调了4名森林公安干警到稽查支队设立警务室,给支队配备4台性能良好的办案用车(其中一台警车)和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脑等先进办案工具,为执法人员的安全和有效执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建章立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我市的综合执法工作自开展以来,一直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高素质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林业执法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权力的相对集中,需要一支品德好、业务精、专业强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才能承担此重任。如何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我们以严格教育为突破口,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队员挑选关。在严格教育的基础上,从市木材检查站和市森林公安局中挑选政治思想素质高、年纪轻、身体好、业务强、有经验的同志到稽查队;二是把好培训教育关。定期进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军事和体能训练,并在培训结束前分别对法律和业务知识、军事和体能课目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取消执法资格;三是把好廉政建设关。制定了稽查队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给每位队员建立了廉政档案,明确规定:稽查队员不得参与任何与执法有关的吃请,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红包或礼品,不得从事任何与职权有关的商业经营活动,稽查支队的执法活动受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和政策法规科监督。凡发现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执法资格,并予以辞退。四是把好依法行政关。稽查队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据,文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不办糊涂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按照稽查支队制定的统一处罚标准进行处罚,不办人情案。五是坚持对当事人本着以人为本、人格平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既热情服务,又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罚时,队员们主动为他们端茶倒水,给他们让座,带他们去缴费补证。同时积极向他们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使当事人更能主动接受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因受处罚人不服而引起的投诉案件。通过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秉公执法的风气正在形成,林业部门的执法形象焕然一新。 五、健全网络,整体推进,大力构筑覆盖全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保护森林资源的重点在基层、在源头,基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始终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根据目前基层林业执法的现状和新形势下林政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将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形成执法合力,才能真正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为此,在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成立后,我们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走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之路,相应成立林政管理稽查大队,业务上归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领导。经过努力,到20xx年3月底,全市18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具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队伍,其中有6个县(市)设为副科级单位。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市、县两级稽查队伍优势互补,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上下联动,初步构筑了一个覆盖全市、具有//特色的林政管理稽查网络和机动、灵活高效的运行模式。 通过两年来的实践,我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一个加强、两个提高、三个转变、四个维护”上。“一个加强”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综合执法,锻炼出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执法队伍,摸索出了一套开展执法稽查、应付各种情况的方法和经验,初步建立了权威、高效、规范、廉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两个提高”是通过办案、宣传,林区群众的依法护林,依法经营意识有了提高;通过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林政案件查处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有了提高。“三个转变”是在查案方法上,由过去的巡查蹲守被动查案,向现在的凭举报查案、主动出击上的转变;在查处范围上,由过去的以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为主,向以查处违法运输木材、乱征滥占林地、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等综合执法上转变;在查案地域上,由单纯的公路、市场,向林区、源头延伸的转变。“四个维护”,一是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维护了林区源头管理的正常秩序;二是规范了管理,避免了多头执法,维护了依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减少了税费流失,维护了国家利益;四是打击了违法犯罪,教育了群众,维护了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据统计,自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共立各类林业行政违法违章案件763起,其中移送森林公安案件4起,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2起,由市稽查支队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747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0万元,与以往同期相比,查处案件数量、挽回经济损失分别增加了5倍、10倍,木材运输证ban证率提高了近30%,有效地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 由于我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刚刚起步,处于摸索阶段,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目前稽查支队的执法力量主要放在流通领域,而对林地、野生动植物源头发生的案件顾及较少;二是稽查支队内部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稽查队与其他执法机构之间,市、县稽查队伍之间的配合还不很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磨合”;三是稽查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交流查询网络建设滞后。我市的木材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使用一年多,从生产计划下达、采伐证发放、运输证办理、加工企业管理、报表统计与实时查询都已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但目前,边境检查站的过站查询模块使用,支队与县(市)大队信息交流,部分县的计算机还未配备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查处的准确性和相关信息在省、市、县、站之间的及时交流;五是林政稽查执法人员没有统一的制服,执法人员着装参差不齐,影响了林业执法形象和执法的权威。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机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把我市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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