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各单位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和影响XX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两整”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11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实行公开承诺。各单位和干部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利民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的承诺要在乡宣传栏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此项工作全乡各单位都要开展,在20xx年6月前完成。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和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1)由乡交通城规站、工商所、经济发展中心牵头,开展“帮扶企业,促进发展”活动,促进我乡三大会战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2)由水利站、国土所牵头,开展“招商引资,人人都是投资环境”活动,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3)由交通城规站、派出所牵头,开展“XX是我家,清洁靠大家”活动,促进我乡城乡清洁工程的推进;(4)由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牵头,开展“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活动,加快推进我乡富民工程建设的推进;(5)由计生办牵头,开展“优生优育,强国富民”活动,促进我乡计划生育工作的扎实推进;(6)由乡新农村办牵头;开展“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活动;同时,组织各级干部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保证乡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有一名以上机关干部驻村蹲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在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配合自治区和梧州有关部门做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对接工作;认真清理无法律依据擅自设立的许可项目;对于设立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此项工作由各单位自查自找。要求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上级党委、政府决定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县下放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做好上下的衔接工作;决定合并的审批项目,要做好同一机关内部工作职责的整合,集中一个机构办理;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加强事后监督,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全乡所有乡直单位同时开展,要求在20xx年8月底前完成。
4、理顺职能明确责任
(1)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按照自治区和梧州市的部署,在自治区和梧州市各部门重新界定的职能向社会公布后,我乡各单位要根据此原则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明确各单位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退等推诱扯皮现象。清理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主体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上下对应、确保政令畅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全乡所有乡直单位同时开展,要求在2007年7月底前完成。
(2)理顺部门内部的职能关系。各部门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优化再造业务和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部门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各单位要编制职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使每个机关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要求和责任。所有乡直单位同时开展,要求在20xx年7月底前完成。
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自治区和梧州市的要求,行政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项目和确有必要保留的自治区规定项目外,也一律予以取消;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自治区的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凡不在自治区政府公布目录之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执行。此项工作由乡财政所牵头,要求在20xx年5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