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报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被群众有效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平时考核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被确认为差的;
(8)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两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12)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13)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14)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事件,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5)参与赌博、迷信、se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16)无正当理由个人拒绝参加平时考核或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
(17)当年受到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因职务行为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留党(团)察看、开除党(团)籍处分的;
(18)上年度为基本称职,本年度考核仍达不到称职标准的;
(19)考核工作中被查实有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行为的;
(20)其他管理制度中,规定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对确认为“不称职”情况的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发给《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通知书》(附件6),告知其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公务员本人无异议或经复核、申诉后仍维持原等次的,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并将《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7)存入本人档案。
(四)称职等次人员的确定
没有出现本《办法》中直接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情况以及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单位自行规定的应当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条件的被测评人,除被评为优秀人员外,一般应当定为称职等次。公务员本人对考核等次无异议的,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并将《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7)存入本人档案。
(五)对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名靠后人员的督促措施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中年终测评分数处于本单位的最后若干位次,经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认为需要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可以向被测评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结合量化测评的情况,帮助被测评人改进和提高。最后若干位次按如下办法确定:
1、单位人数不足20人的,量化测评评分排序的最后两人中的一人可以为谈话对象;
2、单位人数多于20人不足50人的,量化测评评分排序的最后三人中的一至两人可以为谈话对象;
3、单位人数多于50人的,量化测评评分排序的最后五人中的两至三人可以为谈话对象。
八、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时颁发奖金800元;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人向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作出书面检查;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常用范文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