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附注:关于“量化”问题的说明
绩效考评理论与实践表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可以量化的。量化建立在科学的职位分析基础上。一部分工作可直接用“数字”表示,这无疑已经量化了;另一部分工作用“时间”表示,时间本身就是一个明确的量化概念。许多工作项目可用“时间”来直接设定考核指标。对既不能用“数字”,也不能用“时间”来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的,可考虑用“行为”来设定考核指标。“行为”也是一个明确的客观量化概念。应该发生的“行为”没有发生或不该发生的“行为”发生了,“行为”的发生与没发生之间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考核的标准。各单位可通过“数字”、“时间”和“行为”这样三个维度,对每个人的每项工作进行细分和量化,从而使绩效考核工作切实达到科学、公正和客观的标准。
附件1:
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表
单位:填表人:
姓名
工作岗位(科室)
职务
考核对应
月份
考核结果
等次
备注
说明:考核结果一般表述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的分值为“100”、“80”、“60”、“40”。全年分值相加之和取算术平均数后乘以平时考核的权重系数(不低于35%)即为平时考核实际得分。
附件2:
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量化标准
考核
内容
要素
测评对照标准
德
思想政治
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道德品质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处事公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作风正派。
能
业务能力
工作有计划性、思路清晰、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开拓创新
工作有创新精神、工作思路符合客观规律。
学习提高
按时完成组织安排的培训、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合格。
组织协调
能妥善协调各种工作、人际关系,能够发挥下属积极性或能够积极配合他人工作。
勤
出勤情况
遵守考勤、请销假等本单位的工作制度。
工作态度
工作主动踏实、团结协调、尽职尽责。
绩
工作目标
按时完成年度职责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行为规范
遵守工作纪律,办事符合制度规范,无群众有效投诉。
办事效率
工作求真务实,履行职责快捷、稳妥、及时,无群众有效投诉。
工作效果
业务熟悉、效率高、质量符合要求、无群众有效投诉。
廉
廉洁自律
能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组织工作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无群众有效投诉。
附件3:
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
测评人身份:县级(含相当于和以上)领导干部()县级(含相当于和以上)非领导干部()
科级领导干部()科级非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
被测
评人
考核内容与测评要素
总
分
德(10分)
能(20分)
勤(10分)
绩(50分)
廉(10分)
思想
政治
(分)
道德
品质
(分)
业务
能力
(分)
开拓
创新
(分)
学习
提高
(分)
组织
协调
(分)
出勤
情况
(分)
工作
态度
(分)
工作
目标
(分)
行为
规范
(分)
办事
效率
(分)
工作
效果
(分)
廉洁
自律
(分)
注:五项考核内容中十三项测评要素权重的分配,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按满分为100分的标准,其具体分值由考核单位自行确定。
附件4:
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
单位:填表人:
被测评人
平时考核
年终考核
年度(绩效)
考核总分
备注
月平均成绩
权重
加权后的分数
年终考核成绩
权重
加权后的分数
注:“平时考核”中“加权后的分数”=“月平均成绩”“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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