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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流程

[10-15 15:39:26]   来源:http://www.xxk123.com  规章制度   阅读:8115

导读:第七条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但ALT、AST正常者,合格。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急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经治愈后达1年,无症状和体征、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合格。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侏儒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和克山病等,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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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
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但ALT、AST正常者,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急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经治愈后达1年,无症状和体征、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侏儒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和克山病等,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反复发作或经检查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公务员招考、录用第五阶段——考核
一、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的内容
录用考核的内容是依据职位要求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而制定的,以笔试、面试等考试环节无法考察的项目内容作为考核的重点。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报考复审。确认考核对象是否具备所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在报名时是否用假证件或隐瞒问题。
2.考核需要回避的情况。
3.政治思想考核。
4.道德品质考核。
5.拟录用职位工作要求的考核。
6.体检。
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的基本程序
1.公布被考核者的考号,确定考核时间,下达考核通知。
2.组建考核领导小组。
3.拟订本部门的考核要求和工作安排。
4.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5.考核小组成员拟订具有针对性的考核方案。
6.与被考核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所需要的协调,具体实施考核。
7.考核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整理,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对被考核者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
三、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的方法
录用考核方法是指按照录用考核的内容、标准对考核对象实施考核的方式和评价手段。确定科学的考核方法应注意从我国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本单位补充的职位情况和考核对象的个人情况,确定不同的考核方法,使考核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常用的考核方法有两种:查阅档案考核法和谈话考核法。在具体考核的过程中,还可以采用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查阅档案考核法:这是考核中常见的一种方法,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必经的第一道手续。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可以熟悉被考核人的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历史和现实情况,起到对被考核者在报名期间自报条件的复核作用。
2.谈话考核法:通过谈话可以征询到一些在查阅档案时无法了解的情况。在考核之前,考核小组要对考核的内容、重点作出合理的设计,以便充分利用此方法,全面、客观地了解到被考核者在档案中反映出来的个人工作、学习、品德等方面以外的情况。谈话的对象多种多样,包括被考核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本人等。
3.定性与定量考核法:定性考核指通过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评价;定量考核是运用数学统计方法,对考核项目打分,两者结合能更准确、科学地评定被考核者的表现。
通过查阅档案考核法和谈话考核法进行考核后,对考核的结果要形成报告,并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

公务员招考、录用第六阶段——审批、录用
一、国家公务员审批录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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