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流程
公务员招考、录用第一阶段——报考
一、发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1.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
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具权威性和严肃性的报纸发布,并在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以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首府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另外,考生还可以通过相关的专业性网站集中查询,主要参考网站如下:
中国公务员考试中心网www.gongwuyuan.com
中国人事部网www.mop.gov.cn
新网政府在线频道www.xinhuanet.com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发布公告报纸上声明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主考部门应将刊登公告的报纸及底稿一并存档、备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是参加公务员竞争考试的入门阶段,是能否参加竞争考试的通行证。因此了解报考公务员的有关知识,是每一位立志成为公务员的报考者的必修课。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利”,是个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的公民不能报考公务员。因此,因违法犯罪而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无法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非我国的公民,例如外国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无国籍人,不能报考我国公务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公务员报考者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制度。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在我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公民报考公务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应当注意,要把反对党的领导的人与批评、抨击党的某些组织及其领导人的错误言行的人严格区分开来;把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与批评、抨击现行体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严格区分开来。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应当防止有人因报考人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提过意见,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进行过批评,就给报考人扣上政治上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剥夺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和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一项列举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国家公务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执行公务。他们的言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因此,报考公务员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观念和道德修养。考察报考人的品行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必要时还应由报考人原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4.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