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管理
4.1按时参加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4.2执行“三检”制度,保持车辆运行安全。
4.3安全、车辆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4.4定期开展驾乘人员安全、服务教育,提高安全和服务意识。
4.5不安排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线营运。
4.6组织开展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4.7发生事故应在小时内通知运管部门。
4.8采用先进管理技术用于车辆管理。
二、各项承诺服务要求
达到投标文件及附件中的各项承诺服务。
第5篇监督考核办法
为保证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提供承诺服务,以及遵守投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监督考核办法。
一、监督考核的方式方法
1、客运服务监督考核实行积分制,每月总分为1000分;承诺内容考核实行按项目考核制。
1.1考核分定期考核和不定期监督考核两种方式。
1.2定期考核每1个月一次,不定期监督考核每月不少于4次。
2、考核采取便衣跟乘、源头检查、中途站点检查、征费稽查站检查,查看企业资料、会议记录,向旅客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法进行。
二、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1.合同条件;
2.客运服务要求;
3.承诺的车辆配置;
4.承诺的客运服务;
5.承诺的服务指标;
6.承诺配备的管理设备设施;
7.承诺配备的驾乘人员条件;
8.承诺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三、记分方法
1、企业月度得分:依据各县(市)对企业的月度考核结果加权平均或市运输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分数占60、县(市)当月考核占40。
2、企业连续两月得分:当月和上月得分加权平均。
3、企业连续三个月得分:当月和上两个月得分加权平均。
4、承诺考核按月分为合格、不合格。
5、考核发现一次一项未达到承诺标准即为一项不合格,依次类推。
6、月累计一项不合格即为一项不合格,依次类推。
四、奖励与处罚
1、月度考核累计得分低于950分或承诺2项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连续两个月低于950分、一个月低于900分或承诺3项不合格的削减一个班次;连续三个月低于950分、一个月低于850分或承诺4项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
2、削减下来的班次或因事故取消的班次,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奖励给积分高的企业。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NO.1
项目
考核内容
检查方式
扣分标准
扣分合计
一设备设施
1、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车身完好无损,玻璃无破损。
3、车门、货仓开启自如,锁止可靠。
4、座椅装置牢固,坐垫和靠背齐全完好。
5、在规定位置装置线路标志牌、营运标志牌。
6、按规定悬挂票价表,喷印本企业和运管部门投诉电话。
7、喷写儿童验高标志和禁烟标记。
8、备有行车卫生用品和常用药品。
现场检查
每项未达到要求中每项扣10分;
二车容车貌
1、车辆内外部清洁、美观。
2、车内地板、顶棚、侧围、窗帘、座套、套帽整洁,座号清晰。
3、车辆外部喷印企业统一标识。
4、在规定位置上粘贴承诺服务内容和监督服务卡。
5、车内各项服务用品及货仓(行包架)物品摆放有序。
现场检查
第“2”、“5”项中,每有一个内容达不到要求扣5分,其他项目未达到要求扣10分;
三驾驶员
1、携带行车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准驾证上岗。
2、上岗时着统一标志服装。
3、按规定时间进站,服从站内调度,进入指定发车站位。
4、检查行包是否摆放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5、旅客全部上车后,进入驾驶座位,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接到发车信号后,起步发车。
6、协助乘务员保持车内乘车秩序,坚决制止旅客在车内赌博、打闹及危害他人安全活动,敢于同不良现象和犯罪活动作斗争。
7、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行车路单规定时间速度运行。
8、不私自组客,不甩客、不倒卖客源、
9、运行中不超员、不抢过道口,不强行超车。
10、服从运管人员的检查。
11、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必须时及时组织旅客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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