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测评考核贯穿于整个学习过程
测评、考核是对学生知识水平、学习方法、态度、能力等各方面的检测。学习是一个动态过程,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检测应该以过程为依据,而不能完全以阶段性的考查结果作为检测的根据。从事大课题研究的科研人员,也许他一辈子的努力付诸在一个失败的实验上,那么,我们能不能以“失败”来总结他的一生呢?显然是不行的。不以成败论英雄,人们都明晓其理。然而,我们在对学生学习活动进行评定时,却在做着违背事理的事情。^高~考分数的判决书,一锤定终生,就是最明显的体现。应试思想的误导,使大部分师生为考查、为分数而努力,由此产生一大批的“考查生”,这便是我们的教训。除此之外,单元考查、段考、期考等分段考查在今天的教育活动中几乎遍地开花。学生一个学期的学习变成了通知书上几个阶段性的考查分数。家长、教师、社会皆以分数衡量学生的好坏,至于人品、能力等各方面的素质评价全被排除在成绩分数之外。在学校得高分,在家中与社会却只能得低分;专业成绩是高分,精神素质、思想品德、各种能力却很低劣。自私、怕苦、怕累、讲实惠、重名利、贪享乐时时在学生意识中有所反映。为什么?是因为我们过去对学生学习活动评价的偏颇、不公平,把他们对学习活动的认识导入误区。现行教学往往以对学生知识水平、技能的考查代替对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能力素质、个性素质的评价。这些方面的评价,只在班主任老师三言两语的评语中概括地体现,且它们又常常被家长、学生、老师们置于考分之后,人们的目光紧紧盯在学生几个阶段性考查所得的分数上,以此作为学生学习活动的衡量标准。这真是大错特错。
素质教育思想正使我们从“应试”观念的误区中摆脱出来,逐步明确应以“人”为中心,以培养人才的全面素质作为教育的核心。
人的素质包括价值观念、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各种能力的发展、身心健康水平等等。因而对学生素质的评价自然应该以“人”为中心,对学生的各方面素质进行整体综合评价,而不应偏重在专业知识、技能的考查上。以往,我们做过这方面的工作,但由于认识的偏颇,观念的误导,做得很不够。而且我们在对学生学习活动和学生的素质的评价上往往是从静态的断面上去进行评价,或在一定时间内作综合考核并以此作为评价教学活动的依据,或将阶段性变量孤立出来进行衡量,因而往往带有偶然性或片面性。而这种次数变量的积累,静态的频率不能完全作为衡量学生学习活动的依据。因为,它未切实记录学习活动的真实过程,仍有许多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变量没有考虑,它所记录的只是学习活动中少数孤立的变量,所以结果只是僵化了的静态质量而已。
如何合理地对学习活动进行评价,这是有待于專家们探讨、摸索的理论问题。不过在教学实践中,我们这些从事专业教学的老师要贯彻素质教育的精神,淡化学科意识,把对学习能力、品德诸素质的培养贯彻在专业知识、技能的教学中,首先必须更新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测评观念,把衡量学习活动的测评分数记录到学习过程之中,用分数记录学生在学习过程的态度、表现、能力、个性和对知识、技能的达标度。而不应把分数完全集中在知识、技能的达标度上,更不应专注于期中、期末考查的结果上。就每一堂课而言,测评应体现现在学生学习思维过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之中。读一段文章,答一个问题,完成一道习题,提出一个建议,开展讨论的表现,学习活动的态度,谈出的感受和认识……将这点点滴滴记录下来,那么,学生学习的态度、各种能力、思想意识、知识、技能等全在这一过程中得以体现,并作切实的详尽的记录。这样的评价才是真实、客观、全面的,才体现了“人”的主体地位。
我在语文教学中,把对学生测评、考查贯彻在学习过程中,其做法如下:
1.阶段考查与课堂测评结合
期初我向学生宣布考查、测评、考核的改革办法,将课堂测评、考核的分数提高,把它与期中期末的阶段考查分数的比率持平。把学生的考查观念从以前的思维定势中扭转过来。
2.将知识测评与能力考核结合
除对基础知识达标率的测定之外,着重于学生读、说、写能力的考核。如:每次新课前10分钟,我都安排了三名学生演讲,对他们的演讲从内容到表达作综合评价,并记入考核成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