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童后上李子红
成员:彭碧吾、谭晋、彭友瑜、王军、唐明高
(二)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新华
副组长:童后上
成员:彭碧吾、谭晋、彭友瑜、王军、李子红
欧快剑、韩百奎、黄海清
(三)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童后上
副组长:黄新华、谭晋
成员:彭友瑜、王军、唐明高、罗湘
(四)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童后上
副组长:黄新华、谭晋、王军
成员:凌志平、秦伟洪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新华
副组长:童后上、杨立新
成员:彭碧吾、彭友瑜、谭晋、李子红、王军
(六)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子红
副组长:李立新、王军
成员:欧快剑、田慧
(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彭碧吾
成员:周心涛唐明高罗湘谭鹏
凌志平王军
(八)岗位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成员:彭碧吾谭晋彭友瑜杨立新
刘星李子红王军
(九)湘潭县民政局保密委员会
主任:汤立新
副主任:黄新华李子红杨立新
成员:王军贺朝霞谭晓智田慧
凌志平
(十)禽流感预防领导小组
组长:黄新华
副组长:汤立新彭碧吾
成员:谭鹏肖伟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杨立新谭晋
成员:王军唐明高凌志平罗湘
谭晓智方娆
(十二)双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彭碧吾
成员:刘星谭鹏唐明高王军
(十三)改扩建敬老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彭碧吾
成员:谭晋彭友瑜杨立新李子红
刘星王军谭鹏方娆
(十四)老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新华
副组长:汤立新李子红
成员:彭碧吾谭晋彭友瑜唐明高
彭湘
(十五)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新华
副组长:汤立新彭友瑜
成员:彭碧吾谭晋李子红杨立新
刘星王军唐明高张金林
刘丙初谭鹏罗湘罗光辉
(十六)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成员:彭碧吾谭晋彭友瑜李子红
杨立新刘星唐明高刘丙初
张金林谭鹏罗湘凌志平
周心涛
(十七)档案鉴定小组
组长:汤立新
副组长:李子红
成员:王军唐明高凌志平方娆
谭晓智贺朝霞
(十八)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新华
副组长:谭晋
成员:王军欧快剑肖敦勉罗光辉
罗湘谭晓智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分工
1、局长是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对局其他班子成员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局其他班子成员配合局长负责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对股室负责人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股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对本股室人员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即:
1、四大纪律:①政治纪律;②组织纪律;③经济工作纪律;④群众工作纪律。
2、八项要求:①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同时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四个禁止、十个不准”的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1、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化公为私、私拿乱占公共财物和向下属单位和个人索拿卡要、低价购买各类物资。
2、不准参加以钱物输赢为目的、任何形式、任何时间及地点的赌博活动和其他不健康的、非法的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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