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缴费方式办实事。省厅下发《关于一次性按全额标准缴纳或代缴全年半年公路规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以来,受到全社会的普遍欢迎和响应,很好地调动了车主缴费积极性和自觉性。截至1月26日,全省办理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23.74万辆、缴费3.91亿元,惠民4000余万元,真正把党和政府惠民利民的政策落到实处。各地要继续做好一次性缴纳半年公路规费优惠计征政策的执行,严格按省厅文件落实,即要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保证政策落实面达100;更要注重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正面导向作用,提高实征率。同时,从最大限度方便车主缴费的角度,要积极推行同城通缴或者银行代收等缴费方式,在山区和交通不便地区推行PDA移动征费,降低车主缴费成本。充分发挥短信催费平台的作用,每月向车主免费发送缴费信息温馨提醒。
二是优化农村运力办实事。投入农村客运运力发展引导资金400万元,用于优化农村运力结构。各地要深入农村调查客货流量、流向和流时,合理调控、积极安排运力投放计划,按照满足需要、适度超前、安全经济的原则发展好农村运力。要用足用好惠农政策,严格政策引导资金的发放、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要针对当前农村运输经营主体小、散、弱的现状,积极鼓励骨干运输企业“车头向下”,开拓农村客运市场。积极引导农村个体运输经营者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联营、合伙、参股的方式组建农村客运专线公司。
三是建设营运车辆GPS监控系统办实事。根据规划目标,20xx年将基本建成省市两级GPS服务平台,并完成4000危货车辆、1000台旅游车辆、1000台长途客车、2000台出租车共8000台营运车辆的GPS安装工作,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控面达100,充分发挥其定位、报警、救援、导航等功能,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出行服务。为做好这一工作,省局将制定政策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车载设备终端使用管理规定,优选设备供应商,制定指导价格。
四是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办实事。客运站安全门检,既是法律的刚性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省局将争取出台安全门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重点在全省一级客运站及新建二级客运站推行门检制度,确保门检系统、行包检测仪配置率100,以提高安全门检的准确性、科学性和人性化。同时,全面加强对客运站经营行为的管理,修订完善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落实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年度评定制度,确保三级以上客运站“AAA”质量信誉等级达到90,以保障乘客和进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推行“一站式”行政服务办实事。要切实按照《湖北省交通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的规定,全面推行“一站式”行政服务模式,将所有对外办理的业务集中到“窗口”统一办理,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将投诉处理一并集中对外,充分发挥“窗口”服务功能。各地必须迅速行动,制定方案,确保推行面达到90以上,运管征稽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公开率100,投诉处理率100。为适应“一站式”行政服务工作要求,省局将统一全省运管征稽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示张贴版,并组织制定全省运管征稽文明窗口建设标准,做到统一窗口布局、统一服务设施、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等“四统一”。
六是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办实事。继续扩充运政网功能,完善公路规费缴费查询,建立便民的从业人员、客运线路、经营业户等社会公众出行查询系统。逐步将96595投诉处理热线电话扩展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热线电话。
2、紧扣费收目标,强化管理,服务规费征管。面对更加严峻的费收形势、更加艰巨的征收任务,全省征稽运管系统要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全面落实《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广泛深入开展“交通规费稽查服务万里行”活动,坚定信心,优化环境,强化管理,规范服务,力争多征费、征好费。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征费环境。要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和重视,积极争取纠风、公安、国税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要借助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征管办法》的宣传力度,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个体宣传,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以澄清社会和车主的一些片面认识,提高车主自觉缴费意识,充分保护诚信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规费征缴秩序。运管、征稽要加强联动和互动,形成征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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