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内业规范达标,提升内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征管办法》,完善相关内业管理制度。向内挖潜,狠抓养路费包干计征比例审批管理、车辆费源管理、征费计量核定管理和特殊情况处理等四个重点环节,分步分层开展内业达标活动,全面规范内业流程,严格政策执行程序,提高征管效率。要进一步规范运管费征收,全面改进运管费征管机制,着重从征收范围、标准、票证、方式等多个方面入手,统一基础管理,规范征管行为,推行征管质量与项目经费挂钩的工作考核机制。
三是组织“荆楚稽查百日行”活动,提高稽查效率。从改变稽查方式入手,坚持日常稽查和集中稽查相结合、路面稽查和源头稽查相配合,立足源头稽查、上门稽查和文明稽查,在稽查中体现服务。集中省、市、县三级稽查力量,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集中开展不少于2次的全省性稽查活动,重点打击恶意长期偷、逃、拖欠公路规费行为以及“大吨小标”车辆、未入籍车辆,创建平等互利的缴费环境,维护规费征缴正常秩序。
四是突出费源拓展,寻求费收增长点。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费源的分析和动态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费源;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跨行公共汽车、旅游车、租赁车和摩托车等车辆征费问题的政策研究,探索有效征管办法,拓展费源。分步降低“大吨小标”吨位恢复车辆优惠幅度,合理调整挂车征费优惠政策,促进规费收入增长。
五是加大激励考核,调动征费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费收质量考核办法,细化费收数量、质量指标和项目经费挂钩办法。利用省政府出台的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征稽人员积极性。各级征稽运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征稽人员的服务热情,提升服务水平。
“交通规费稽查服务万里行”活动是省厅首次组织的全省性专项稽查服务活动。各地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交通规费稽查服务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省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沟通协调。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受和处理社会举报。省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突出五项重点,调整结构,服务运输保障。调整结构是做好“三个服务”的重要保障。调整道路运输结构,既要重点抓好优化与调整投资结构,更要突出抓好优化与调整运输结构。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着力提高农村运输服务质量。要继续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行业监管、部门配合的建设理念,科学编制20xx年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计划,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站点补助政策。站点选址上,要以便民、利民为原则,认真做好站点布局工作;质量管理上,要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站点技术规范,探索推广农村客运站点建管养经验。
要根据农村地理状况,合理配置农村客运线路资源,在经济比较发达、客流量较大的地区积极推行服务质量招标,在地处偏远、经济落后、出行人员较少的地区推行冷线与热线合并招标,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广度。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与公安、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联合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严把农村客运市场的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资格关,加强对农村客运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倡导以人为本、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理念,引导经营者遵守服务承诺,履行服务职责,严格执行核准运价,共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要以农村客运示范线建设为抓手,加强领导,完善方案,细化标准,争取每个县市建设1-2条示范线,探索并推广适合本地实际的运输经营模式,以点带面,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质量。
二是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效机制,着力保持行业稳定。一方面,要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重点对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和标准、打击非法营运、经营权有偿使用等进行一次再检查、再督办。上半年,联合省纠风办、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对重点地方的企业收费行为和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行为进行一次抽查督办。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努力建立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争取省委、省政府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完善“政府负责、交通主管、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要科学制定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建立出租汽车运力规模数据模型,推行新增运力听证会制度;适时调整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建立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联动机制;制定《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管理规定》,利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到期或者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的有利时机,落实“一权一证”制度和经营权有效期制度,推广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合同、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和经营示范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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